我们擅长于城市供排水和/水务一体化、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业务,包括:

 

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服务:

-  

参与项目架构设计;

-  

准备特许经营合同,根据项目架构准备其他必要的项目合同;

-  

参与制定招标(或招商)程序性文件;

-  

参加项目谈判。

 

为特许经营权被授予方或项目投资方提供的服务:

-  

审阅特许经营合同和其他项目合同;

-  

根据招标(或招商)文件要求准备偏差表;

-  

参加项目谈判;

-   项目公司的新设或并购。

事务所该领域的合伙人曾在黑龙江、北京等地经办了多个重大的污水、垃圾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相关项目文件的起草、谈判和招投标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充分了解目前中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实践中的特点,结合我所的主要业务领域,公司和兼并收购,我们对该类项目的法律服务深入而全面。

为当事人设计完善的法律框架 

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在中国真正为各地普遍认识和接受只有几年的时间。目前,在这方面尚无专门的法律层面的具体规定。此类项目往往以地方和部门层面的法规、规章为依据。而这些法规、规章的规定也往往比较原则和宽泛。法律依据的缺乏往往使相关各方感到无所适从,也给律师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我们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对公用事业的多年实践认识,从法律基本原理、现有法规规章和行业特点出发,为招标方客户设计完善的法律框架,为投标方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

立足于项目的顺利执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客户的利益

特许经营为公用事业引入了市场机制,也使公用事业的运营成为一项多主体的法律行为。除政府和项目公司外,在市场主体收购项目的过程中和项目实际运营的过程中,均涉及与原体制下的经营者的利益协调和权利义务安排,随着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意识的不断增强和听证机制的不断完善,公众对公用事业的参与也日益深入和广泛。许多业内众所周知的案例充分表明:只有合理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保项目顺利执行。同时,特许经营期通常长达二十年以上,如此长的执行期,如此多的利益方,磨擦和争议不可避免。而缺乏快速的解决机制,往往可能使矛盾升级,成为影响项目执行的重大因素。我们凭借多年的研究和实践以及对各方立场和角度的深入了解,对客户就如何明确权利义务、最大限度地保护己方利益提供有效建议,同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构架设计有效的应急、协商、评判等机制,使客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可以随时使用合同中的相关机制,应对危机,保护自己的利益。

与客户的决策者以及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充分沟通,确保项目合同成为项目实施依据

公用事业项目具有比较强的专业性,对特许经营方的业绩考核、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特许经营方的责任划分等,均以明确的技术指标为依据。而价格和补偿又是特许经营项目各方关注的焦点。技术指标如何考核、考核结果如何影响特许服务费等机制的设置,往往是特许协议各方争论的焦点。我们在实践中形成了与客户的决策者以及经济、技术方面的专业人员充分沟通的工作风格,将客户在经济、技术方面的要求充分反映在项目合同中,使客户的利益在项目执行中有据可依。

 
返回上一页 
 
Copyright(c)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润明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