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历
王亚东律师自1983年5月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在此之前曾在法院工作三年。1983年至1993年的十年间,王亚东律师主要为国内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先后担任数百起民、刑事诉讼案件的代理或辩护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国内诉讼经验。1993年1月至2004年12月,王亚东律师在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06年底,王亚东律师作为主要创始合伙人之一创办了润帛律师事务所。 2007年润帛律师事务所与原君屹律师事务所的刘屹团队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变更为润明律师事务所,王亚东律师现为润明律师事务所的执行合伙人之一。
自加入以涉外业务为主的君合律师事务所后,王亚东律师的主要业务是为外国公司及其在华投资企业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客户群体主要集中于美国、日本和香港地区,也包括部分欧洲客户。王亚东律师的业务领域主要围绕三个方面,即涉外争议解决(诉讼、仲裁和和解谈判)、知识产权和外商直接投资。
王亚东律师对于处理涉外疑难、复杂纠纷有着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经验。他既擅长作为代理人代表外国公司参加在中国的诉讼、仲裁,也擅长代表客户通过谈判在诉前或诉中以和解方式解决争议。他所参与的案件大多数属于大型跨国公司遇到的在华合资纠纷、产品质量纠纷、合同争议以及劳动争议等,这类案件往往利益关系复杂、冲突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王亚东律师具有很强的在危机状态下判断和把握局势的能力,能够为客户从全局性的高度分析和提供最佳的问题解决思路,并以其娴熟的诉讼、仲裁和谈判技巧促成问题的解决。王亚东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非常注意中、外方的观念差异,并结合其长期积累的国内业务经验,向外国客户充分解释和说明中国商业环境中的一些特色理念和特殊情况,在争议的中、外方之间进行斡旋沟通,促使各方的观念逐步靠拢并最终达成相互理解,从而,以客户较为满意的方式成功化解危机,解决了许多已经完全陷入僵局的案件。这一方面的典型案例包括:通过谈判成功解决了野村集富果与喷施宝之间的合资纠纷、作为诉讼代理人处理通用汽车产品责任诉讼案等。王亚东律师在这些案件中表现出来的处理紧急、复杂问题的能力,得到美、日等客户的认同。
王亚东律师自八十年代中后期即开始代理知识产权争议案件,是中国最早涉足知识产权诉讼业务的律师之一。他受末代皇帝溥仪的遗孀李淑贤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之一参与的溥仪《我的前半生》一书的著作权确权纠纷案,是中国最早的一例著作权纠纷案。随后他又参与处理了美国公司在中国的第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美国沃尔特·迪斯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案。多年来,王亚东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承接并成功解决的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遍及专利权、商标使用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众多领域,许多案件在中国国内或国外有较大影响。如,他作为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首席诉讼代理人为雅马哈赢得商标侵权纠纷的全面胜诉,并在同类商品中获得驰名商标认定,这是中国加入WTO之后最具影响力的一起外国公司在华胜诉的知识产权案件。他还作为外方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代理了中外瞩目的通用大宇诉奇瑞QQ不正当竞争案和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等五家世界知名品牌公司诉秀水服装市场商标侵权纠纷案。这些案件以其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发展进程中所具有的里程碑地位而为境内外媒体广泛报道。除办理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案件外,王亚东律师还广泛参与跨国公司在华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工作,包括协助跨国公司建立在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的调查以及参与和协助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专业门类较多、专业技术性强的特点,王亚东律师将具备知识产权领域内各专业专长的律师组织起来,形成能够为外国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团队。鉴于王亚东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优异业绩,他经常受邀在境内外进行知识产权法律专题的演讲,向中外企业界传授经验。
王亚东律师在外商直接投资领域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王亚东律师首先能够在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之初就根据其投资意向,提供其所希望涉足行业或专业领域内中国外资法律法规框架的全面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投资建议。这些建议往往得到客户的认同,并被融入客户的投资计划,从而使外国客户自始建立了良好的在华投资框架。在项目实施阶段,王亚东律师经常接受客户委托,作为其主要代表参加与合作方的商业谈判,或就投资审批过程中的诸多问题与中国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磋商。王亚东律师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思路与要求、以及对中国法律和投资环境均有深刻了解,加之他丰富的国内法律工作经验,使得他能够为投资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障碍和问题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之道,帮助外国投资者达成其投资目的。许多跨国公司成功进入中国后,继续委托王亚东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咨询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外汇、银行、海关、税务、房地产、工会、劳动人事等方方面面,王律师及他领导的团队准确、深入、及时的法律研究和答复,使外资客户建立了对他的长期信赖。甚至一些国家的驻华政府机构也聘请王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王亚东律师十年的国内业务实践经验,使得他在为外国和外资客户提供宏观法律意见的同时亦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这是他在中国现阶段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中所特有的优势。同时,他十三年来一直服务于外国客户,对于美、日、欧企业的文化背景与商业习惯均有较深了解,从而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能够达到客户所要求的国际标准。跨国公司经常聘请外国律师事务所与其内部法务人员配合处理在华法律事务,王亚东律师熟悉他们的工作理念和方法,逐渐摸索出中、外律师以及公司内部法务人员合作中的一些值得中国律师借鉴的成功经验。
王亚东律师作为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合伙人,在长期处理较为复杂的法律事务过程中,体现出组织不同专长的众多律师共同协作大型项目的出色才能。他根据客户和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组织和搭配专业人员,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业务优势。王亚东律师由此确立了以涉外争议解决、知识产权和外商直接投资三大专业优势为基础的综合性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在外国和外资客户中享有良好的口碑和卓著的信誉。
荣誉
1991年当选为北京市十佳法律顾问之一,1996年当选为北京市十名优秀律师之一。
| 主要著作及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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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编委参与《新编司法文书教程》一书的编撰,并撰写有关民事、经济案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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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部分。该书目前被国家指定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指定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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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贸易振兴会的邀请,组织并主持了律师事务所内知识产权律师为该会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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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学研联合中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专项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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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EPA新政策出台后,组织争议解决方面有经验的律师主持编写《关于推广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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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际仲裁中心作为中国内地投资争议案件主要仲裁机构的几点设想》一文,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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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于 《香港律师》(香港律师会会刊,香港出版)2004年6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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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东芝公司的邀请,在东芝公司总部东京就知识产权诉讼和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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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专题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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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日本技术情报协会邀请在东京主讲《日本企业在华争议及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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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仲裁.跨境争议解决的有效途径”研讨会上,作题为《涉外仲裁裁决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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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执行》的演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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